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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豫信罚字[2025]第0705503号
处罚事由:
2025年07月10日09时04分,王贻兵,王有志接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综合服务平台第三类抄告,郭廷震豫SA3088重型栏板货车年审逾期且运行。该车取得的道路运输证411502011890联网查询信息显示检测有效截止日期至2025-05-13,但该车在2025年06月30日已过期仍有卫星定位行驶记录。经调查核实,郭廷震实施了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的违法行为。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证件逾期截图、法人身份证、行驶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从业资格证、道路运输证、逾期运行轨迹、驾驶证等证据予以证实。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不按规定维护和检测运输车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行政相对人名称:
郭廷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
处罚结果:
1000
处罚机关:
信阳市交通运输局
处罚日期:
2025-07-10
发布日期:
2025-07-10
处罚机关:
信阳市交通运输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11500561022728W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