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豫信罚字[2025]第0105507号
处罚名称
处罚类别1
处罚类别2
处罚事由
2024年11月28日,执法人员李龙、蒋军在办理信阳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转送处理投诉举报时发现,南京领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名下T3出行APP网约车平台长期对豫SJ6S87小型客车车辆进行派单,经系统查询,豫SJ6S87小型客车处于注销状态。经初步调查,该车已于2021年注销,南京领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名下T3出行APP网约车平台长期对豫SJ6S87小型客车车辆进行派单实际由豫SMF157小型客车提供网络预约运输服务。豫SMF157号小型客车车辆性质为非营运,无法提供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南京领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客运经营,但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经营许可地核发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经调查核实,南京领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了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违法行为。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司机询问笔录、法人身份证、司机订单照片、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司机询问笔录续等证据予以证实。
处罚依据
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项
行政相对人名称
南京领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00MA1Y9HPJXB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法定代表人姓名:
廖显志
居民身份证号码:
处罚结果:
处罚机关:
信阳市交通运输局
处罚日期:
2025-01-15
发布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