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来信标题 | 春节燃放烟花爆竹 |
|---|---|
| 提交时间 | 2023-01-19 |
| 来信内容 | 最近看到市里面已经把出来燃放烟花爆竹由禁放调整限放烟花爆竹,咱们县下面的乡镇春节期间能否燃放烟花爆竹呢?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青山镇 |
|---|---|
| 回复时间 | 2023-06-14 |
| 回复内容 | 根据上级文件按排,春节期间:2023年1月21日(除夕)至1月26日(正月初五)的每日6:00至24:00(其中除夕为6:00至次日凌晨1:00);2023年2 月5日(正月十五)6:00至24:00为可燃放时间。其他时段禁止燃放。同时请注意燃放安全,各乡镇政府所在地的集镇建成区为限制燃放区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