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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春节燃放烟花爆竹
提交时间 2023-01-19
来信内容 最近看到市里面已经把出来燃放烟花爆竹由禁放调整限放烟花爆竹,咱们县下面的乡镇春节期间能否燃放烟花爆竹呢?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青山镇
回复时间 2023-06-14
回复内容 根据上级文件按排,春节期间:2023年1月21日(除夕)至1月26日(正月初五)的每日6:00至24:00(其中除夕为6:00至次日凌晨1:00);2023年2 月5日(正月十五)6:00至24:00为可燃放时间。其他时段禁止燃放。同时请注意燃放安全,各乡镇政府所在地的集镇建成区为限制燃放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