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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系统误判成为公安局的重点人员列管名单里的人员
提交时间 2021-07-06
来信内容 近日坐火车每次上车或下车都有警察对我例行检查,说我是列管人员; 随后6月15日先后问了周党镇派出所民警和罗山县出入境民警才得知原因:由于我是周党镇人,还是这个年龄段,且有护照被误判为民航盗窃嫌疑人员,所以被上报为列管人员,为我的正常工作和生活带来了极大困扰; 我是一介平民,从学校毕业后一直在国内正规公司上班,一直安分守己,从未干过违法乱纪的事情,也从未坐过飞机没出过国,几年前办护照准备以后旅游使用,到目前也没有用过护照; 不能因为我是周党人有护照就一棍子打死把?我是周党人不是我的错,我有护照也没错,一个合法的中国公民不能拥有自己的护照?我到现在连飞机都没坐过,更别谈出国了。 为了这事我已经多次往返周党派出所和罗山刑警大队,要求的证明材料一次一次增加,到现在还没有解决也没有明确的说法该如何处理。 我想问问县长大人该如何还我清白,如何伸冤?如何撤销重点人员列管?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县长热线
回复时间 2021-07-14
回复内容 你好!针对你反映的情况,县公安局立即安排周党派出所进行核查。经查,6月30日,你本人曾到县公安局反映被公安系统误判为重点人员列管的问题,县公安局已向你列出需本人提供的证据清单(单位证明、收入证明等),并告知需到户籍地周党派出所申请撤销管控。目前,周党派出所依据撤销管控相关程序规定,已将你的相关材料上报上级公安部门审核。 7月13日,工作人员与你电话联系,向你告知相关工作进展及撤销管控的程序,你对处理情况表示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