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来信标题 | 新县陈店乡低保户年边给300块钱,但陈店徐辉超市与陈店乡里各村的政府“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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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3-02-01 |
来信内容 |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 新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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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23-06-05 |
回复内容 | 王先生你好,来信收悉。根据河南省商务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对全省困难群众发放“爱心消费劵”工作的通知》(豫商运﹝2023﹞1号)文件精神,为了帮扶济困、刺激消费,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3年1月16日印发了《新县“爱心消费券”发放工作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将为全县登记在册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每人发放300元的“爱心消费券”,由县级政府安排发放,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不进行兑现。采取发放购物卡方式进行发放和使用。经过陈店乡政府和辖区内大型商超对接,签订“爱心消费券”使用和核销协议。陈店乡党政班子会研究决定,由徐辉超市作为此次的“爱心消费券”购物的超市。随即陈店乡政府印制了纸质版的“爱心消费券”,明确由各村(居)委会负责发放到低保、特困人员手中,让困难群众前往购物。“爱心消费券”发放工作不存在徐辉超市和各村干部“合作”的情况,也不存在任何贿赂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