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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高层次人才职称评审
提交时间 2022-07-13
来信内容 “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享受我市职称评审优惠政策,可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进行中级职称评聘。”该政策2021年1月发布实施,但我市高层次人才评定去年底,今年才实施,证书也是今年才发放,该政策并未享受到。而新规是2021年10月才发布,那么新规发布之前在城区就业的研究生,是否可以享受不受岗位比例限制评聘的政策?或者我市有过渡政策?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时间 2022-07-13
回复内容

您好,2021年10月22日之前取得的高层次人才符合初定条件可以享受老政策。咨询电话0376-7676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