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来信标题 | 改名字 |
|---|---|
| 提交时间 | 2019-07-21 |
| 来信内容 | 你好,本人户口在淮滨县芦集乡,是在校大学生,因重名困扰,想改名字,请问需要出示什么证明?多长时间能办理好?谢谢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县政府办公室 |
|---|---|
| 回复时间 | 2019-07-23 |
| 回复内容 | 网友:
你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须提供:1.本人及相关人员户口簿、身份证(18周岁以下的提供父母双方身份证)。 2.对于父母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后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根据以下不同情形,提供相关材料:(1)以本人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16周岁以上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其父亲和继母,或母亲和继父要求变更其姓名的,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2)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父亲和继母,或母亲和继父经协商同意要求变更其姓名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3)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的,由其父亲或继母,或母亲和继父协商一致后决定; 3.属机关、团体、企事业等单位的,由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出具证明,属于在校学生的,由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 4.申请人书面申请(未成年人须由其父母双方共同提出书面申请); 感谢你的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