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来信标题 改名字
提交时间 2019-07-21
来信内容 你好,本人户口在淮滨县芦集乡,是在校大学生,因重名困扰,想改名字,请问需要出示什么证明?多长时间能办理好?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县政府办公室
回复时间 2019-07-23
回复内容 网友:
     你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须提供:1.本人及相关人员户口簿、身份证(18周岁以下的提供父母双方身份证)。
    2.对于父母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后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根据以下不同情形,提供相关材料:(1)以本人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16周岁以上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其父亲和继母,或母亲和继父要求变更其姓名的,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2)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父亲和继母,或母亲和继父经协商同意要求变更其姓名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3)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的,由其父亲或继母,或母亲和继父协商一致后决定;
    3.属机关、团体、企事业等单位的,由所在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出具证明,属于在校学生的,由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
    4.申请人书面申请(未成年人须由其父母双方共同提出书面申请);
    感谢你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