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来信标题 | 企业坑我钱,告诉河南市监要向法院起诉我,现在又撤诉了,争议未解决 |
---|---|
提交时间 | 2025-06-06 |
来信内容 | 我一共收到派派优选给我13000元红包券,而我实际支付给派派优选金额高达18723.6元。由于派派优选不肯退回我5544元,我向固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投诉,当时河南纤凝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告诉河南固始县的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老师,我与派派优选的纠纷,宁波奈非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会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我5笔订单的钱全部转给了宁波奈非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在4月1日,宁波奈非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向宁波海曙区法院对我提起诉讼,法院也已经通知我7月开庭,我也准备好一切应诉了,但是6月4日宁波奈非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又向宁波海曙区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书!鉴于派派优选依然没有退回我多付的5544元,为了挽回我的损失,因此根据合同,我只能继续向河南省,信阳市,固始县的相关部门投诉河南纤凝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如果河南纤凝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把派派优选运营的一切事宜推托给宁波奈非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那么请河南纤凝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老师和政府相关部门亮出我和宁波奈非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5笔订单合同,来证明我与宁波奈非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合同的事实。否则根据合同,河南纤凝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有不可推卸的的责任。 恳请信阳市政府,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相关部门核查,调解,帮老百姓解决诉求,谢谢 |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 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回复时间 | 2025-06-09 |
回复内容 | 网民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线索已转固始县市场监管局办理。请注意保持通信畅通,以便执法人员与您取得联系,核实有关情况。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