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来信标题 | 新农合报销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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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0-06-05 |
来信内容 | 尊敬的县长先生您好: 我想咨询关于破腹产生孩子的报销问题,在平桥区妇幼保健院生孩子花费7872元,到罗山县行政大厅只给报销1800元。咱们罗山县的农合报销为什么跟别的地方不一样! |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 罗山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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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20-06-18 |
回复内容 | 你好!罗山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严格执行信阳市统一标准。按照《信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信政办〔2016〕179号)第五章第二十四条关于生育医疗待遇规定:“ 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孕产妇住院分娩,住院医疗费实行定额支付。定额标准为:自然分娩(包括手法助产)800元,剖宫产1800元。实际住院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据实结算,超过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支付。”因此,剖宫产按照定额标准报销1800元符合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