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来信标题 | 淘宝店铺货款本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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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0-11-29 |
来信内容 | 2020.11.18,下午两点左右是从微信加到我的,他们说是阿里巴巴女装供应商厂家,代理费用是380元,,我就转给他们转过去了,第二次转账是11月20日转了一个流动资金200元,第三次是说我淘宝店铺的一个活动通过了,他们申请活动的时候都没告诉过我,然后说店铺活动通过了,会爆单。让我转4000块钱的货款本金。第二天他们说我店铺活动力度加大,需要补2200的货款本金。我当时就没有交了,我让他们先帮我销量做上去我在去补,他们说过多退少补的。然后他们说做不了,我让他们给我退款。他们说退不了。受害者不是我一个人,希望有关部门重视! |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 信阳市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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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20-11-30 |
回复内容 | 网民您好,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投诉举报,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的投诉,是指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请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解决该争议的行为。根据您的表述,该问题不属于市场监管部门受理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