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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摆摊设点
提交时间 2017-02-23
来信内容 投诉举报位于信阳市申碑路金杯农贸市场对面欧丝曼理发店门口,有一处卖鸡蛋饼的摆摊设点摊位,每天吃早餐给满街上搞的全是早餐留下的垃圾(一次性方便袋,筷子等),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也违反了《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必须按照本办法第四十二条处罚,应当依据《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2)项:‘’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可按以下规定处以罚款: …(二)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其他公共场所临时堆放物料、摆摊设点影响市容的,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置商亭等其他设施,影响市容的,处以3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并且该摊贩还免费提供一次性塑料袋,违反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第二条,这样的行为不仅给市民造成强烈不满的反响,污染了城市环境,请依法履行查处职责,给予行政处罚,依法取缔并行政处罚。避免不作为引发行政复议或诉讼。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信阳市城市管理局
回复时间 2017-02-24
回复内容 您好,谢谢你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您反映的问题已通知管理该片辖区的直属大队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