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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关于投诉河南丹尼斯百货有限公司信阳春晓分公司涉嫌欺诈不予退还商户押金
提交时间 2022-11-23
来信内容 本人汪宇,身份证号413026199002111294,于2021年6月份与信阳丹尼斯签订了一份租赁柜协议,协议约定如果提前终止合同,对应的押金2万元不予退还。后本人在经营过程中因受疫情等因素影响,并为了配合商场的疫情防控要求,造成较大的损失。后与丹尼斯询问,能否因为疫情给予相应的房租减免,对方答复说已向郑州总部申请。随后因为生意亏损不断扩大,本人于2021年11月份撤柜,但是撤柜过程中,商场要求必须签订免责声明,声明愿意放弃保证金。因本人觉得是霸王条款,没有签字。然后在搬东西时就遇到商场阻拦, 后报警才解决冲突。而当初缴纳的两万元保证金也不予退还,还声称说当时签的合同写的是履约金,所以不给退。经协商多次,均不予退还。而且当时说的疫情减免房租也不了了之,没有下文。 上述情况均为真实,请领导进行协调进行解决。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信阳市市场监管局
回复时间 2022-11-28
回复内容 网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帮助协调。但是根据您描述的情况,已超出市场监管部门职能范畴,同时建议您积极通过诉讼途径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