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来信标题 | 医保补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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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2-04-21 |
来信内容 | 原单位医疗保险交到21年8月份,新单位应该补缴21年9月份到22年4月份的医疗保险,新单位也将这期间所有应缴社保款项打到医保局,因为医保局错误操作只交了22年4月份的,医保局回复医疗系统操作不可逆,从21年9月到22年3月医保个人账户的钱无法补缴。但是这期间单位应缴纳的部分已经上缴,只是个人应缴纳部分无法上缴与补缴。现咨询这种情况是否可以补缴个人应缴的部分。 |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 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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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22-04-24 |
回复内容 | 您好,医保补缴问题请咨询医疗保障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