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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 南湾琨御府二期高层是否交房手续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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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1-12-10 |
来信内容 | 我是南湾琨御府47号楼高层业主,10月份开发商通知我们于11月1日收房,实地考察后发现与样板间差距较大,并且在咨询是否有《住房质量保证书》《住房使用说明书》和《竣工验收备案表》时未能提供,且要求必须从11月1日开始收取物业费。想咨询下领导们他们手续是否齐全,这样还没收房就收物业费是否合理?买一套房子不容易,后半辈子都搭进去了,买完就跌价,但是自住心态还好,就怕手续不全,质量不合格,没有官方认证。希望给予回答,感谢! |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 市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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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22-03-07 |
回复内容 | 您好,已电话答复。琨御府二期高层工程实体已经通过住建部门竣工验收,但该项目一户一表改造方案和预算尚未完善,开发建设单位未领取竣工验收手续。因此, 业主应从交房之日起计收物业服务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