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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小学生转校
提交时间 2024-01-19
来信内容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信阳市教育体育局
回复时间 2024-01-24
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省市学籍管理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准予转学: 1.学生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户籍跨省、市、县(区)迁移或在本县(市、区)内跨学区、乡(镇)迁移的; 2.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长期因公出国(境)工作、支援边疆建设、现役军人(含武警)等原因,其子女投靠亲属到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 3.流动人口适龄子女居住地跨省、市、县(区)迁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流入地就学的。 如您子女符合转学条件,需要办理转学,由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自行联系转入学校,在转入学校有空余学位且获得转入、转出学校同意后,到转出学校打印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加盖转出学校公章后递交给转入学校。转入学校在学籍系统内提出转学申请(学期开学前两个月)并上传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表及说明转学原因的证明材料(家庭迁移户口或父母任一方的工作证明等),双方学校及其学籍主管部门审核在网上完成。如您还有疑问,可联系潢川县教育体育局(0376-3982026)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