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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金科集美东方房屋屋顶不平整未达收房标准,信阳
提交时间 2025-02-24
来信内容 信阳金科集美东方交房逾期6个月,目前房屋质量不达标,房屋天花板不平整,天花板呈波浪形,超过交房规定的2cm范围。截止2025.02.24之前信阳金绍置业有限公司和物业相互推诿,不给业主解决房屋问题,导致业主不能装修,延迟了交房。 根据相关法规规定 1.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第8.3条相关规定:楼层标高允许偏差+-1cm,全高允许偏差+-3cm,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8mm。 2.规定2cm内偏差,高于这个标准,属于质量问题,可以要求退房或者赔偿 诉求:1.在3-5个工作日内修复房屋,以达到收房标准。 2.物业公司不得收取因房屋质量不达标导致的业主延迟收费的物业费用。 3.开发商赔付由于延期6月交房而导致业主未能如期入住的租房费用以及合同内规定的逾期交房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市住建局
回复时间 2025-02-28
回复内容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答复如下:

我单位工作人员接到业主的反映的情况后,积极联系开发商和物业公司进行处理。信阳金绍置业有限公司于3月3日和信访人协商维修方案,双方意见达成一致。

开发商承诺于3月6日维修完毕,交付业主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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