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来信标题 | 关于信阳市明港镇华龙新城项目一直未交房又不给退款的诉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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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1-05-05 |
来信内容 | 本人于2016年12月12日在明港华龙新城项目部购买6号楼二楼商铺,总面积31.7平方米,总计付款人民币134188元,合同交付期限为2019年1月1日前,现已逾期2年多。因当初买房是政府重点工程,棚户区改造项目,所以开发商未按时交房之后,多次找开发商,找明港镇政府的领导协商退款一事,开发商几次承诺说退款退房,但均未得到解决。之后打了12345,诉求还是未得到妥善解决 |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 市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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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21-05-24 |
回复内容 | 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鉴于信访问题已进入司法程序,已超出信访范畴,建议开发公司积极配合法院调査取证,尽快判决,保护好业主利益。经回访当事人,说明该问题须法院判决后才能解决,当事人表示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