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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关于中心城区内新建单位(小区-东方金典B区)配套市政公用设施的监督实施与竣工验收,,,,,并行使行政处罚权的释解
提交时间 2018-09-25
来信内容 2018.4.18日,由信阳市城市管理局下发的“关于移交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和信政文[2017]96号文件精神;信阳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应承担市政建设设施建设领域行业、资证、质量、安全等监管职责; 对中心城区内新建单位(小区)配套市政公用设施的监督实施与竣工验收,,,,,并行使行政处罚权。 一、信阳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权清单中包括:“供水工程,城镇排水与污水设施建设工程、燃气设施竣工验收情况备案”和“市政公共工程质量监督登记、竣工验收备案”2个行政服务项目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1个行政许可项目。 以上管理职责及行政处罚权的功能:是否包括处理和管理关于 “东方金典B区小区内11号楼西侧2米处建设一座(配套市政公用设施)规模达日处理量1800余吨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的土建建设离居民楼不足2米,导致一楼住户平面楼基垮塌现象(质量、安全等监管职责)。和日处理量1800余吨污水处理站的配套公用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权、该污水处理站 的“市政建设设施建设领域行业、资证、质量、安全等监管职责“有谁负责。现该项目工程从2018.6月始建至今,已停工3个月,因无证施工,工程基础已腐烂,已成烂尾工程,现已危急到11号楼的楼基下陷安全和地下车库(人防工程)长期裸露在外的安全问题。 这样的问题是否属于贵局管理:配套市政公用设施的监督实施与竣工验收,,,,,并行使行政处罚权。以上管理职责及行政处罚权的功能:是否包括处理关于关于中心城区内新建单位(小区-东方金典B区)配套市政公用设施的监督实施与竣工验收,,,,,并行使行政处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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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市住建局
回复时间 2018-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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