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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关于申请公开东方今典土地使用年限及性质的申请
提交时间 2018-07-01
来信内容 东方今典承诺70年产权,但跟业主签订50年的产权合同,业主提出质疑时就出示了一份政府文件,证明使用年限是70年,我们抱着相信政府,也相信它具有一个大企业责任的态度签了合同。但是几年过去了,开发商又说土地证确实是五十年。作为业主,我们申请公开东方今典四个地块的土地使用年限及性质。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市自然资源和规化局
回复时间 2018-07-02
回复内容 经核实,说明如下: 2006年11月23日,河南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挂牌方式竞得了东方今典项目地块,并于2008年4月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用途为住宅、商业,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2008年3月,市规划管理局出函要求按照已审批的羊山控规对该公司上述地块予以调整用地性质及规划指标,即:因规划城市支路该宗地块被一分为四,两宗调整为商住,另两宗调整为居住用地。2008年8月11日,市政府下发《关于重新确认河南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规划调整后用地性质的批复》(信政土【2008】214号),文件明确规划调整后地块的面积、用地性质、规划指标及出让年限。后由于规划的东西支路----新九路在实际修建中往南移了110米,导致214号文件调整的地块面积又发生了变化,该公司未能按照214号文件办理相关规划指标的调整手续,也就没有办理土地使用年限及性质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