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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独生子的生活养老补贴
提交时间 2019-01-17
来信内容 请问我父母办的有独生子女证,农业户口,父亲去世,母亲是63年的,国家现在对这都有什么补贴,怎么办理,找哪个部门办理?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卫生健康委员会
回复时间 2019-01-18
回复内容 杜锁同志,你好!根据你咨询的问题,你母亲在年满60周岁可以享受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办理条件:一是本人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二是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三是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四是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提交材料:申报对象以个人为单位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结婚证、婚育情况、近期照片等相关证明材料。收费标准及依据:免费办理。办理时间:在某年的12月31日之前年满60周岁,即可在当年的1月15日前申请奖励扶助。办理时限:县(区)、乡、村三级分别在30日内审核完毕。受理机构:户籍所在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扶助标准: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的标准发给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如还有疑问或办理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致电市卫生计生委家庭发展科0376—6611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