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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 我们无处可去,被逼无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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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18-06-27 |
来信内容 | 尊敬的县委书记,您好! 感谢您百忙之中抽空看到这封信。 近日,罗山县实验中学西政府征地拆迁,为配合政府工作,5月31日和拆迁办达成协议,同意拆迁。当日拆迁合同注明2018年7月20日之前可在此地居住,丈夫身患重疾,于2018年6月17日去世,现拆迁办见我丈夫故去,合同已签,要断水断电,让我们搬走。丈夫尸骨未寒,家里儿女守孝一月时间未到,况且我们不是不搬家,新房子正在加班加点装修,我们孤儿寡母一时半会也不知搬去哪里,而且门口还有俩户未签拆迁合同在此居住,有水有电,我们没有耽误政府正常施工,也没有其他想法,只想政府多给十几天时间。拆迁办当时签协议,答应我们2018年7月20日可随意居住,现在去找拆迁办要那份带有搬迁日期的合同,他们借口全部上交了,态度强硬。迫于无奈,向您写了这封信。愿您能给予查证,给我们一条生路! 感谢! |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 罗山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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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18-07-11 |
回复内容 | 县城杜堰河治理工程建设指挥部工作人员已与反映问题的网民协商约定了搬迁清空的截止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