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来信标题 | 关于高层次人才认定的问题 |
---|---|
提交时间 | 2022-01-17 |
来信内容 | 老师请问,根据《中共信阳市委人才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信人才【2021】3号)文件精神,对于E类青年人才,如果是2020年10月份引进试用,2021年元月试用期通过正式签订合同,社保也是2021年3月开始缴纳,是否符合高层次人才的认定且可以享受安家补贴,生活津贴等奖励补贴?请老师解答。 |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 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回复时间 | 2022-01-17 |
回复内容 | 您好,引进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咨询电话:0376-76768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