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来信标题 关于高层次人才认定的问题
提交时间 2022-01-17
来信内容 老师请问,根据《中共信阳市委人才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信人才【2021】3号)文件精神,对于E类青年人才,如果是2020年10月份引进试用,2021年元月试用期通过正式签订合同,社保也是2021年3月开始缴纳,是否符合高层次人才的认定且可以享受安家补贴,生活津贴等奖励补贴?请老师解答。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时间 2022-01-17
回复内容

您好,引进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咨询电话:0376-7676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