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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请问开一个“未享受拆迁安置待遇”的证明怎么操作
提交时间 2018-08-23
来信内容 我原是龙山乡沈畈村居民,后落户郑州,现即将参与夫家拆迁安置分房,村里要求回娘家开一个“未享受拆迁安置待遇”的证明,需要村里、乡里盖章,请问我应该去乡里哪个部门盖章?需要携带什么材料,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罗山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8-08-30
回复内容 村(社区)委会出具证明、加章,乡政府加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