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来信标题 | 学生本人是低保为什么补助金才250.而困难户家是50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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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0-12-15 |
来信内容 | 尊敬的领导:我弟去年心梗去世,留下了年迈的双亲和两个孩子,顶梁柱塌了一直靠亲朋好友接济下生活,大的孩子彭兆锐在西街小学上三年级,小的三岁在上幼儿园,这个学期听了老师在家长群里的政策,上交了两个孩子的低保证复印件,年迈的爷奶目前还沒有低保,请领导调查核实,其实许多困难户一直享受多年的国家补助,许多家庭己不在困难,而我们这种不幸的家庭才真正须要政府照顾。相信教育局领导会调查核实清楚。个! |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 罗山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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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20-12-23 |
回复内容 | 彭俊琴您好!您的咨询已收到,谢谢您关心教育,现对您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您的孩子属于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目前我省义务教育阶段主要有两项资助政策:一是营养餐改善补助,资助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与残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期400元,你的孩子不在资助对象范围内,故不能享受此项资助政策;二是困难生生活补助,资助对象是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与非寄宿生,资助标准为寄宿生每生每期500元、非寄宿生每生每期250元,你的孩子属于低保户、非寄宿生,故享受每生每期250元的困难生生活补助费。感谢您的咨询,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罗山教育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