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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慢性病报销,必须提供住院病历不合理
提交时间 2025-07-14
来信内容 信阳市和息县的慢病报销政策,都要求必须要住院病历。河南省的政策,并没有要求是住院病历(参考链接:https://ylbz.henan.gov.cn/2019/09-19/954798.html),政策明显有冲突。 作为慢性病患者,并不需要住院,所以没法提供住院病历,导致无法报销。 息县的政策文件: 第一医健集团字〔2024〕7号 关于修订《息县第一医疗健康服务集团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管理办法》的通知1 信阳市的政策文件: 《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信阳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管理办法》的通知》(信人社〔2016〕99 号)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信阳市医疗保障局
回复时间 2025-07-18
回复内容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及时安排息县医保局调查处理,7月17日下午,息县医保局业务骨干联系您解释了相关政策。感谢您的理解,如果还有问题需要咨询欢迎拨打息县医保局业务咨询电话(5856101)或者市医保局待遇保障科电话(6886505)了解具体情况。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