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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罗山电动车上牌
提交时间 2022-02-07
来信内容 领导您好,在金珠茗苑立马电动车进行电动车上牌,不购买100元保险为什么不给上牌。政府公告上面是自愿购买保险的,现在强制进行购买保险是什么政策?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公安局
回复时间 2022-03-01
回复内容 王健先生: 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公安交管工作的支持和关注。针对您反映“在金珠茗苑立马电动车专卖店进行电动车上牌,不购买100元保险不给上牌”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一、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是为了推进我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改善城乡人居环境,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电动车交通安全管理,提升电动自行车骑乘人交通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水平,有效减少交通违法行为,遏制和预防电动车交通事故的发生,维护良好交通秩序为之开展的。 二、2022年1月5日至2022年4月30日,县公安交警大队联合县人保财险公司将对全县电动自行车开展登记服务,建立登记服务系统,为电动自行车车主免费发放牌照、办理登记业务。免费上牌期结束后,将按物价部门核定价格收费。 三、县人保财险公司根据“罗山县开展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为方便全县电动自行车车主就近上牌,在县城区选取10家电动车销售店面授权办理电动自行车上牌业务。为切合公安部交管局“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安全、保护财产少受损失,县人保财险公司在上牌前期鼓励和引导电动车主自愿购买保险,并为之推送“买保险赠送安全头盔”,免费登记、发放、安装号牌惠民利民服务活动,得到广大电动车主的认可,产生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县公安交警大队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再次与县人保财险公司沟通联系,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对保险公司和电动自行车上牌服务点的监督和引导,坚决执行保险自愿、免费登记服务原则。 五、2022年1月16日下午,交警大队牵头召集县人保财险公司和10家电动车销售店面授权负责人,集体进行约谈,要求严格按照电动车主自愿购买保险办理登记上牌,并现场签订承诺书。 最后,再次真诚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并希望您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谢谢! 特此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