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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关于两轮电动车防雨棚
提交时间 2019-10-14
来信内容 两轮电动车能不能加装防雨棚上路驾驶,我遇见城管强拆雨棚,是不是影响交通,请回复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罗山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9-10-18
回复内容 反映人,您好! 近年来,我县大力加强城市公共空间治理,城市秩序不断优化,城市文明水平明显提升。为进一步规范我县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县委、县政府决定从10月10日起,开展依法清理取缔城区违法上路和非法营运三(四)轮综合整治行动。 此次综合整治的范围是:县城区东至罗武路以西,南至罗武路与天元南路交叉口、高速辅道以北,西至西外环以东,北至北外环以南。整治的任务是:所有三(四)轮车(包括持有临时编号的)从即日起,停止营运和非法上路行驶,电动二轮车加装遮阳伞、车棚的必须自行拆除;对仍在城区违规行驶和非法营运的三(四)轮车,加装遮阳伞、车棚的电动车,将依法查扣处理;对违规非法销售三(四)轮车的商户吊销营业执照,没有营业执照的坚决予以查封;对持有临时编号且主动报废的按政策给予一定补偿;对持有临时编号逾期不主动报废的将不按政策补偿。电动二轮车加装遮阳伞、车棚的,依据《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之规定,依法强制拆除并收缴,对拒绝接收处理的,可以扣留其车辆。 罗山是我们共同的家园,营造幸福、宜居的生活环境是全体市民的共同愿望。在此,我们真诚希望广大市民能够共同营造文明规范、安全畅通的城市公共交通环境,为建设文明罗山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