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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出生证补办
提交时间 2018-02-27
来信内容 我是在上海打工人员,老家潢川县来龙乡人,我有一女在2005年农历5月25日,出生在潢川人民医院(破腹产),由于本人原因女儿的出生证遗失,由于上学需要必须补办,我和妻子回县城数次都无法办理。原因是人民医院需要我们回忆当时接生医生,由于时间太长无法想起。 恳请帮我们想象办法如何办理,孩子上学急需要,不能耽误我唯一的孩子前程,谢谢! 敬上!!!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卫生健康委员会
回复时间 2018-03-13
回复内容 谷先生,依据《河南省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通知》(豫卫妇幼【2017】9号)文件要求,《出生医学证明》遗失补发需提交以下材料:(1)《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2)新生儿父母的有效身份证件;(3)登报声明遗失作废的报纸原件;(4)原签发机构提供的盖章的首次签发登记表复印件,或盖章的原签发记录存根及住院分娩病例复印件。未办理入户手续前申请补发的,补发出生证的正、副页;已办理入户手续的,只补发出生证正页。补发出生证须经补发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批准后,补发与原出生证信息完全一致的出生证,加盖出生证补发专用章。补发机构为原签发机构所在地县级管理机构。如还有疑问或办理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致电市卫计委妇幼健康服务科:0376–6562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