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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投诉信阳市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苏河镇市场所处置合法
提交时间 2025-06-11
来信内容 新县苏河特色农产品厂,信用代码:92411523madwhntf2p,注册地址:河南省信阳市新县苏河镇苏河村兰榜58号本人5月11日在信阳网红:特行者001邱学明,直播间购买了粽子,发货商家为新县苏河特色农产品厂,收到货以后该产品无任何标签标识,属于三无食品,本人由完整的快递开箱视频和产品图片,收到的产品无任何标签标识,苏河镇市场监管人员从未向本人联系要求提供,只是去现场核查和听取商家意见便认定本人索赔无凭无据,关于商家缺少两证生产食品的行为,该所依据为《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根据该条例第十六条 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登记证、备案卡或者产品合格证明文件,请问苏河特色农产品厂是否持有以上证明文件?该企业食品小经营店登记中许可明细有: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二章中“餐饮服务,包括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半成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等,其中半成品制售仅限中央厨房申请。”冷食类食品制售属于餐饮许可的范畴,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餐饮服务提供者在网上销售真空形式包装的散装熟食问题的复函》(食药监办食监二函〔2017〕492号)规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在网络上异地销售真空形式包装的散装熟食等食品,贮存和运输熟制食品的温度和时间较难符合规定,存在较大的食品安全风险,应予禁止(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者除外)其中等已经包含餐饮许可中的所有项。故散装熟食以及冷食等自制食品均禁止通过网络销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食品经营者申请通过网络经营的,应当在主体业态后以括号标注。即餐饮店通过网络销售自制食品需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申请核准通过网络经营。该商户并无网络经营资质,所以对于该局对于该企业的认定不予认可,还请该局核对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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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复时间 2025-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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