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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 五号公馆房屋质量问题不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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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4-04-25 |
来信内容 | 五号公馆4#楼,1、延迟交房; 2、房屋未进行消防竣工验收; 3、交房发现房屋问题不维修(房屋墙体多处开裂,墙砖空鼓、设备缺失等); 4、房屋质量未维修,强行收取物业费; 5、延迟交房,开发公司签署补偿的协议,物业单方毁约不讲诚信; 6、房屋产权证迟迟不办理。 |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 市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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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24-05-10 |
回复内容 | 您好!你反应的问题已收悉,现将答复如下: 1、五号公馆2#—7#楼项目于2023年1月11日由原“信阳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了工程的预验收工作,经现场抽查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共计10条,因建设单位自身原因,截止目前,整改通知书涉及的10条问题尚未完成整改工作且未报送整改报告(详见附件)。建设单位目前未组织竣工验收。 2、关于房屋未进行消防验收的问题:消防设施已全部到位,已进行初验,建设单位进行2024年1月23日申报,经验收不合格,目前正按初验提出的要求进行整改。 3、针对业主投诉的质量问题,我站已将质量问题(房屋墙体多处开裂,墙砖空鼓)告知建设单位,督促其立即与业主联系并安排专业人员开展维修工作,后续我站工作人员将对维修工作的质量进行巡查,确保维修质量合格。 4、经与物业公司沟通回复:和源五号公馆4号楼于2022年5月20日发出交房通知书并电话通知业主办理交房手续,业主限期收房即赠送18个月物业费, 5、业主与开发公司签署赠送物业费协议(截止2023年12月,开发公司已终止赠送18个月物业费,且不再签赠送协议)。业主代理人于2024年3月25日收房,未出具物业费赠送协议,物业公司从实际收房日期开始计算物业费。 6、关于房屋产权证待消防人防竣工验收备案后方可办理房屋产权证。 感谢您的留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