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来信标题 | 关于职工医保断缴的问题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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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1-12-29 |
来信内容 | 您好,我父亲1965年生人(今年56岁),前些年因故下岗,医保已断缴数年,近几年一直在缴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请问按照本市相关规章制度,能否自行补缴职工医保?以及之前的缴费年限是否会因断缴而重新计算? |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 信阳市医疗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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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21-12-30 |
回复内容 | 熊先生: 您好!留言收悉,第一时间跟您电话联系,知道您父亲是属于浉河区的居民,但是您也不知道父亲以前是属于市直的职工医保还是浉河区职工医保,所以特告知您市直医保中心征缴登记科的电话(0376-6369826)及浉河区医保局职工医保的电话(0376-6207785/6207127/6335378),鉴于您还需要咨询一些别的业务问题,另特告知您市医保局待遇保障科电话(0376-6886556),请直接电话咨询。熊先生,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支持,祝您及家人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