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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开错日期
提交时间 2020-12-22
来信内容 我于2009年1月31日在商城县上石桥医院产下一女,于2009年4月5日领取出生医学证明,医院开据的出生医学证明日期为2009年1月6日,当时不懂,以为农历和公历日期可以互换,故开此农历日期,并未提出异议,并以此出生医学证明在上石桥镇派出所给孩子做了户口登记。 近日办理户口迁移,被告知孩子出生日期为2009年1月31日与实际提供的出生医学证明,身份证,户藉均不相同,要求出生医学证明、身份证、户藉的出生日期更改为一致。 就相当于孩子现在所持有的医学证明属于无效证明,又用无效的证明上了户口。 现在的情况是如果我想保证三证出生日期一致,则需要:1.重新换发出生医学证明 2.需要提供当时住院的所有原始资料及原始的出生医学证明申领表 3.需要医院开据情况说明 现在的问题是:我找到了上石桥医院,医院讲住院病历信息,因为科室搬迁及人员调动遗失了,无法提供。 我于12月22日咨询商城县卫计委,也是要求提供医院住院的原始资料 迫于无奈在此留言,想咨询下,像我这样的情况,到底要怎样才能拿到重新申领出医学证明资格?要怎样才能拿到公安户政修改出生日期所必须的材料:住院原始资料和需要医院开据的情况説明呢? 谢谢看到的领导!拜托给点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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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卫生健康委员会
回复时间 2021-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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