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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淮滨房管局乱收费
提交时间 2016-07-16
来信内容

你好,我在淮滨房管局办理房产证时,房管局按我的购房款收取了3800多元的服务费,请问这费用的服务内容是什么,有什么依据?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县政府办公室
回复时间 2016-07-22
回复内容

网友你好!

经查,简传飞,男,身份证号码:411527198811130054,在淮河建材大世界购买一套住房(2幢1单元202号),面积122.42㎡,房款共计35万元整,在办理房产证时,收取其3800元费用明细如下: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

(一)登记费:60元/套(住宅类),由房产管理中心收取(依据豫发改收费〔2008〕52号文、豫发改收费〔2014〕128号文);

(二)住房转让手续费:122.42㎡X2=244.84元,收费标准2元/㎡,由房地产市场管理所收取(依据豫发改收费〔2015〕2136号文)。

二、中介服务性收费:

代理服务费:350000X1%=3500元,由房地产交易中心收取(依据《关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调整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豫政〔2008〕52号文件中附件6第四条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第2、3项,收取成交价不超过1%的房屋买卖代理费)。此项收费为中介服务收费,有服务才收费,不服务不收取。

淮滨县房产管理中心

201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