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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出生证明身份证号码错误
提交时间 2021-11-26
来信内容 我叫孙定凤,女,孩子和本人户口在一起,现在需要把户口迁至丈夫名下,因当年儿子2004年出生办出生证时时,城关医院在填证明时把丈夫的身份证号码写错,需城关医院出份证明,城关医院说要找卫生局盖章,卫生局拒绝在证明上盖章,拒绝盖章的理由是:当年孩子在人民医院出生,让出示人民医院的病历和出生证明的存根(当年给孩子办户口时存根在派出所),但由于时间久远,病历和存根都没法找到。现在本人实在是不知道此事该如何处理了,恳请领导予以帮助解决为盼!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卫生健康委员会
回复时间 2021-12-31
回复内容 来信收悉,根据你反映的实际情况现回复如下:一是您提供的《出生医学证明》真伪存疑:根据来信反馈,您儿子是2004年在罗山县人民医院出生,而《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为城关镇卫生院。根据《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规范要求,签发机构只能为本机构出生的婴儿签发《出生证明》,所以我们对此《出生医学证明》真伪存在疑问。二、关于解决您所持《出生医学证明》上身份证号码错误问题:根据《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通知豫卫妇幼[2017]9号》文件精神,如换发《出生医学证明》需要提供如下材料:1、分娩机构出具的该婴儿出生病案资料;2、《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或户籍地派出所查找该儿童的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存根;3、新生儿父母的有效身份证件;4、《出生医学证明》身份证号码错误的佐证材料;如果以上材料齐全后,可以进行换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