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来信标题 | 信阳市金田物业下水道巡视疏通不及时造成损失,推卸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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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4-02-02 |
来信内容 | 11.27-28福山园13号楼202厨房洗菜盆突然反水2次,期间本人大概3-4天未使用厨房,经核实属于公用管道污水倒灌。 其中造成损失物品若干,物业没有任何交代。楼管认为不是物业责任,让我找整个楼的业主赔偿。 但是《物业管理服务协议》规定,物业需要履行公共区域管道巡视疏通义务。所以业主将公共区域委托物业管理,公共管道打理不及时或未巡视出现反水,物业公司存在主观过错。 |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 市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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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24-03-01 |
回复内容 | 我局工作人员前往福山小区了解情况。金田物业表示对于小区公共管井均定期巡查、维护,当天主管道堵塞系突发状况,工作人员也已经及时进行疏通。公共管道应由全体业主和物业企业共同爱护、维护,对于因此给夏女士造成的损失,经双方沟通已达成一致意见,金田物业在责任范围内予以补偿。若夏女士有其他赔偿诉求,应通过法律途径主张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