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来信标题 | 身份证明开立 |
|---|---|
| 提交时间 | 2015-06-11 |
| 来信内容 | 领导您好: 我是芦集乡的人,现在外面务工,因身份证号码不一致带来困扰,现在急需政府帮忙开立一个证明: 读书期间(高中到大学毕业)使用身份证:411527198409036035 ,学习期间个人档案以及第一份工作一直沿用该身份证(当时在马集高中学校办理) 现在工作期间使用二代身份证:411527198409035032(身份证按照芦集乡户口本办理),缴纳保险等,现在因为牵涉到子女上学需要提供证明,以上2人为同一人... 急需政府帮忙开立一个证明,证明2个身份证为同一人 已经多方咨询(电话咨询过公安局、派出所),都无果!!! 可是在使用时,别人都说只要当地开立一个证明即可~请帮忙了~ 非常感谢~~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县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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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15-06-24 |
| 回复内容 | 网友你好:
经淮滨县公安机关调查,你所反映情况基本属实。在马集办理的一代证丢失,提供不出其他原始证件证明两人同系一人,按照户籍管理规定不能出具同系一人证明。经淮滨县公安机关与当事网友联系,当事网友找出其大学毕业证和入学学籍证明,其本人已到公安局户政股开具同系一人证明。 淮滨县公安局 2015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