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来信标题 | 离婚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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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18-11-21 |
来信内容 | 你好 我来自四川 十年前结婚在信阳罗山 当初是因为男方去法院起诉离婚 因我本人没去 !现在我想结婚 去民证局去看才发现我当初那段婚姻还有存在 民政局需要我出示证明 前段时间我去罗山补办了判决书 现在还需要生效文书证明可是 现在他们不给我开这个证明 我该怎么办??? |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 罗山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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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18-11-26 |
回复内容 | 您好! 如果判决书已判决离婚,去找当时的承办法官,开生效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