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来信标题 大病二次报销
提交时间 2024-01-22
来信内容 罗山人,低保人员。在罗山人民医院被确诊为恶性肿瘤,在苏州治疗。已办理转诊,住院费用直接医保结算。请问,这种大病的话可以二次报销吗?可以的话需要哪些材料,怎么办理?或者还有其他什么可以享受的救济政策?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信阳市医疗保障局
回复时间 2024-01-24
回复内容

周先生:

         您好!留言收悉,第一时间把您的诉求抓挠罗山县医保局办公室,他们业务科室的回复是:

         如果是低保户,在苏州医院治疗结束后,回到罗山带上1.住院首页或者出院证,2.患者低保本和身份证复印件,3患者本人银行卡,邮政,农业,农村信用社三选一。4.结算票据。5,材料送到罗山县行政大厅一楼,有专门负责收受医疗救助材料的窗口。
         周先生,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支持,祝工作顺利、阖家欢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