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来信标题 | 举报罗山县灵山镇中心学校何荣华骗婚骗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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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交时间 | 2023-06-17 |
| 来信内容 | 举报罗山县灵山镇中心学校小学老师何荣华骗婚骗钱,我与18年与何荣华认识,何荣华19年开始,让我退掉浙江房子,在信阳购买,且写她名字,但是迟迟不结婚,一拖再拖。期间我所有资产让我交他保管,今年2023年我已经起诉到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到了法院!何荣华各种不认账!彩礼一毛不认,我拿出录音才认!其他款还有80万左右,只要是现金的何荣华老师毫不犹豫不认!且10万,5万,累计几十万转她支付宝的,她也说和我做生意用的!各种严重扭曲事实,导致我身无分文,打官司也处处碰壁!导致案件吃吃难以顺利进行,给我生活造成严重影响,请求相关领导调查此人!严重影响师德!我的电话是18657299196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书记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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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时间 | 2023-06-25 |
| 回复内容 | 反映人在2023年向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递交了“何荣华骗房骗钱”的诉讼,5月上旬浉河区人民法院进行了开庭审理,经一审判决,法院只对彩礼纠纷一案进行了判决,判决要求何荣华退还彩礼30000元,关于余长明的其它诉讼请求予以驳回。反映人余长明对判决结果不服,已向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诉讼,该案将于近期开庭审理。该反映的问题属于民事纠纷,建议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以终审判决为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