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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参加丧失劳动能力的材料能否取回来
提交时间 2022-07-25
来信内容 请问:上年参加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未达到退出工作岗位人员,申报的材料如病历、诊断证明、发票等是否在市局工伤保险科?能否由个人取回来?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时间 2022-07-26
回复内容

您好,可以到市局工伤保险科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