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来信标题 | 罗山。丽晶新商道。物业公司乱收费,服务不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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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19-01-30 |
来信内容 | 罗山县丽晶新商道物业公司,无证经营。没有物价办指导物业收费标准,物业服务不到位,业主多次提醒,服务依旧,卫生门口脏乱差,没有保安,没有绿化,没有公用活动场所。但是物业费照旧收取并且高!水电费高!老百姓因服务不到位拒交物业费!物业公司威胁恐吓业主停水停电! |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 市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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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19-01-30 |
回复内容 | 您好!欢迎您来信咨询。您所反映的问题并非我局业务职能,请咨询市房产管理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