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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城镇居民旧房危房改造申请为何不批
提交时间 2019-10-16
来信内容 各位领导好!我家住在城关镇大元村吴元组,村里大多数住户都将旧房重建,我家也于2015年或更早就申请了重建,至今已有四年多,家里是二三十年的老房子,再加上地势极低,每年下雨家里都会进水,逐年洪涝,家里被淹的时候也曾报过警,但是政府也并没提供切实的帮助,所以现在家里基本不能住人,家具家电都被泡坏,父母都近60,身体也不太好,我还在外上学,这样的住房情况真的让人糟心,现在农村住房都已经有所改善,为什么我们县城居民的住房都得不到保障?有城镇居民危房改造政策,低保户还能够有补助呢,可是我们别谈补助了,连建房的机会都没有。 都说到2020年将实现全面小康社会,大大提升人民幸福感,而我们却在四五年内未住房问题发愁,一家6口人没有安稳的住所,何谈幸福感。 所以请问领导们,为何我们这种危房情况重建审批不通过?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罗山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19-10-21
回复内容 你好;你所咨询的问题,现答复如下: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县城规划建设导则的通知》(豫政办[2016]213号)第四十条第二款:“倡导街坊整体更新改造,严格控制零星插建式改造,更新改造的地块规模不宜小于2000平方米,低于2000平方米的地块应与周边其他地块联合开发”,及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加快县城城中村和城郊村改造,在县城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禁止审批、新建独家小院式住宅和零星住宅,避免形成新的城中村”。以及《罗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罗山县县城规划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罗政[2017]22号)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八条之规定。原则上不再审批老城区个人危旧房改造,由县政府根据工作实际逐步推进街坊整体更新改造、旧城区改造、城中村改造和棚户区改造工作,统筹规划、统筹考虑道路、给排水、各种地下管线等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达到彻底改善旧城面貌,完善基础设施提升居住环境和居民生活质量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