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来信标题 | 关于投诉固始县华壹华侨城的违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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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时间 | 2025-03-10 |
来信内容 |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王天意,联系电话18684791637。在此我向您反映一起关于在买房过程中遭遇的不公正对待及开发商违规行为的严重问题,希望能够得到您的帮助和介入。 2025年1月1日,我在信阳市固始县购买了华壹华侨城18栋216房的房屋,并缴纳了2万元的诚意金。然而,在购房过程中,我遭遇了极其不道德且违法的行为。开发商竟然利用我的个人信息制作虚假收入证明,这一行为不仅侵犯了我的个人隐私权,更涉嫌违法犯罪,严重扰乱了房地产市场的正常秩序。 在发现问题后,我多次与开发商沟通,要求退还我所缴纳的2万元诚意金,但开发商却以各种理由拒绝退款。他们的态度强硬,甚至威胁要没收我的诚意金,而对于自己制作假证的违法行为却毫无悔改之意。 2月27日,我通过12345热线投诉开发商的违规行为,该案件由固始县房管局(电话:0376-4633818)负责调解。然而,在调解过程中,开发商强行将我所交款项认定为定金,并拒绝退款。而固始县房管局的工作人员在调解过程中,未能充分听取我的陈述和证据,仅仅听信了开发商的一面之词,就直接建议我走法律程序,这让我感到非常无助和失望。 我手中握有开发商制作假证的证据,包括现场录音图片和微信聊天记录等。我认为,开发商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法律法规,且固始县房管局在调解过程中的处理方式也存在问题。 在此,我恳请上级领导能够介入此事,对开发商的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并要求开发商退还我所缴纳的2万元诚意金。我坚信法律的公正和公平,也相信政府部门会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希望领导能够给予我帮助,还我一个公道。 |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 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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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 2025-03-17 |
回复内容 |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答复如下: 您反应的事项,我局已根据业务职能转固始县办理,办理结果将会通过电话给您联系。 感谢您的留言! 2025年3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