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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信阳利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奔驰车以次充好欺诈消费者
提交时间 2022-05-12
来信内容 信阳利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奔驰车以次充好欺诈消费者 我叫王俊杰,家住固始县武庙集镇锁口村,我要举报的是,2022年5月8号,我在信阳市南京大道“信阳利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花费40万3千8百元,购买了一辆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2022年4月21日生产梅赛德斯GLC300L动感型多用途奔驰车。 提车时出现前进挡挂不上,行驶过程中出现故障灯亮,最高时速只能到五档,六、七、八、九档升不上去,打电话咨询售后服务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告诉说,可能是新车不熟悉等解释。 2022年5月10日,我把车子开到信阳利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经公司检查确定是变速器里的控制器出了问题,他们现在要求进一步拆变速器检修,我们不同意要求退车或者换车,让我没有想到的是却遭到对方拒绝。 40多万元,对我们农民来说不是个小数目,我买的是新车,车子拆卸维修后,岂不成了一辆二手车,由此,盼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为消费者撑起做主,保护消费者利益,严厉打击信阳利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次充好欺诈消费者行为。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信阳市市场监管局
回复时间 2022-07-29
回复内容 网民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线索已转专业分局办理。请注意保持通信畅通。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