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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信阳市荣泰置业有限公司违反《河南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的通知》,违规预售由其开发的楚城天街楼盘
提交时间 2019-08-30
来信内容 我们于2019年7月份,咨询由信阳市荣泰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楚城天街预售在建商铺楼盘。在销售中心,销售人员向我们介绍并承诺“他们五证齐全,在房管局备过案。楼盘第三层的商铺,每间面积为10~20平方,总价10~20万。他们的商铺售后包租,12年内每年按总房款百分比返租金,12年返本”。要求我们交贰万块钱认筹金,认筹、排号,于8月底所有认筹人员集中选房后,可以贰万抵肆万,选购两间商铺。我们于7月25日中午缴纳了贰万认筹金,显示收款方为信阳市明港荣泰置业有限公司。从我们第一次到销售中心咨询,直到8月24日楼盘第三层商铺被划分两半,只有一半开盘,8月26日下午我们再次来到销售中心咨询情况前,这期间销售人员一直没有和我们说明和公示商铺公摊面积、备案证件等会影响我们是否决定购买商铺的基本关键信息。 8月24日上午第三层商铺其中一半预售开盘,在现场大约有70户排队集中选房。销售人员告诉我们每个人只有2分钟的时间选房。我们进到选房区后,现场一片混乱。没有任何销售人员给我们讲解和公示购买商铺的基本情况,只是让我们选房号,然后按着他们预先设置的不同地点分开的桌位,一步步的签字,按手印。我们一直被催促着选房、签字、按手印,甚至被代替书写付款期限和递交文件。房号选完后,我们被集中请出选房区域,不能再进入到选房区域了解情况。 8月24日下午和25日,是周六周日,销售中心没有多少人上班。我们于8月26日下午到销售中心再次咨询情况。此时销售人员才告知,我们认筹的两间10平方左右的商铺,实际使用面积每间只有4个平方左右,公摊面积高达50%多。 同时,我们查阅到有关政府文件之后,觉得楚城天街的商铺销售方式是违反法律法规的,我们购房者的利益是不能得到保障的。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发文《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的通知》,“第三项,加强商品房销售行为监管,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有下列违法违规销售行为:第3条,采取返本销售或者变相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采用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以及分割拆零销售商品住宅。第8条,以私下内部认筹、排号等方式蓄客,通过集中选房、网上选房或者发布虚假房源和价格信息,捏造、散布开盘售罄、封盘涨价、地王楼王、政策变化等不实信息以及雇佣人员制造抢房假象等方式恶意炒作,哄抬房价,扰乱市场秩序。” 我们向销售人员说明了上述情况。向销售人员表示,在这整个认购过程中,销售人员没有给我们提供需要了解的基本信息,提供给我们签字的文件也没有任何描述或者标注需要了解的关键信息,包括会影响到我们决定是否购买商铺的公摊面积、备案证件之类的关键信息等。我们在没有条件了解到实际情况下,被销售人员误导签订了认购协议。我们表示不想再继续购买商铺了,要求开发商退还我们的认筹金。销售人员听了我们的表示,承认一直没有提前告知我们公摊面积是她的失误,对于省住建厅的发文她不清楚也管不了。认筹金是不能退还我们的。因为我们已经签订了认购协议,认筹金变更为定金,我们除了继续购买商铺外,定金不能再退还给我们。并且销售经理负责人一直不肯出来与我们商议解决办法。(这整个与销售人员谈话的内容,我们都做了现场录音)。 开发商从开始一直也没有在宣传广告中载明或者向我们公示商品房预售证号。从8月26号后,我们通过信阳市房产管理中心官网,查询到楚城天街楼盘开发商信阳荣泰置业有限公司的预售许可公示——“信阳市房产管理中心商品房预售许可公示(第124号)”。根据许可公示记载的预售楼盘信息,在建楚城天街商铺楼盘8月24日第三层商铺其中一半开盘预售,我们认为不符合规定。同时,销售预售宣传广告和销售人员介绍承诺中,3楼商铺面积10~20平方,总价10~20万,并在房管局作过价格备案。但是开盘现场商铺面积10~20平方,但总价却变为20~40万。我们怀疑开发商是违法违规开盘预售,欺瞒、欺骗消费者,收受消费者的认筹金。 根据上述河南省住建厅的发文,“第三项,加强商品房销售行为的监管,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有下列违法违规销售行为,第5条,未在商品房销售广告中载明商品房预售证号;第6条,商品房销售不执行明码标价制度,不实行一房一价、一套一标,收取标价以外的未标明费用甚至高于备案申报价格进行销售;第7条,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达到商品房预售条件,不及时办理预售许可证;取得预售许可后不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信息并进行销售;同一个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采取分楼幢、分单元、分层等方式开盘销售;不公示销售进度控制表,特别是已取得销售许可、尚未售出的房屋数量和价格情况。” 还有,开发商在开盘现场也没有任何介绍和公示上述省住建厅发文要求开放商在销售现场公示的信息。发文中“第二项,加强商品房销售现场管理,房地产企业应在销售现场公示以下信息:第1条,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建设用地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委托代理销售的,还应公示商品房销售委托书;第2条,所有房源销售价格和销控表。包括每套商品房建筑面积、套内面积、销售价格及销售状态(已销售、已认购、在售)等情况;第3条,经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房产测绘成果报告、户型详图、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等材料;第7条,房管、物价、工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监管部门的举报电话。” 我们还在房产管理中心网站上查到,信阳市房管中心对信阳荣泰置业有限公司曾经违规预售的行政处罚《关于对信阳荣泰置业有限公司违规预售的行政处罚 信房罚决字【2015】第2号》。同时,我们通过上网查询有相关资质网站公布公开的信息,其荣泰置业公司开发的王城花园楼盘曾多次和购房者发生合同纠纷,并被起诉到法院。我们认为信阳荣泰置业有限公司是一家严重失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我们作为消费者是对于这样的企业是严重缺乏信任感的,根本就不可能再继续购买由其开发的任何楼盘了。 综合上述,我们认为楚城天街商铺销售涉嫌违规,欺骗、欺瞒、误导消费者,我们强烈要求开发商返还我们的认筹金。并且希望政府能核实情况,向社会公众发出警示,以免更多老百姓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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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市住建局
回复时间 2019-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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