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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罗山惠民小区物业向困难群众乱收费
提交时间 2023-04-06
来信内容 尊敬的县领导: 我叫厉相兵,是罗山惠民小区五号楼502室的户主。向您反映惠民小区物业向困难群众乱收费的问题。由于这些年我一直在外地打工,始终没有入住502室,所以502室一直是水电未通状态。今年我回罗山退房,惠民小区物业告诉我,要先交物业服务费费和水费才能退房。既然房屋我没入住,房内水电未通,何来的物业服务费和水费?这笔不合理的收费,让我们困难群众无法承受。请领导百忙中过问此事,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书记信箱
回复时间 2023-04-14
回复内容 经调查核实,网民2017年抽号分配到惠民小区3号楼2单元502室,后其到物业办理了入住手续,但并未在502实际生活。根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从领取住房钥匙之日起就应该交纳物业管理费,这项费用并不因为其没有实际入住而免除。水费是因为表后水管出现渗漏造成。经住房保障办与物业公司沟通,物业公司同意免除其物业费和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