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来信标题 | 关于正弘新城壹号院南侧临河垃圾清运问题 |
---|---|
提交时间 | 2025-07-02 |
来信内容 | 尊敬的领导,正弘新城壹号院年交房至今,前排临河位置仍堆放大量建筑垃圾,存在消防隐患,影响市容市貌,请及时督促进行清理。 |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 信阳市城市管理局 |
---|---|
回复时间 | 2025-07-08 |
回复内容 |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经核实,您反映的河道堆放建筑垃圾不在我局水务中心运维范围。依据信政文〔2017〕96号文件精神,辖区城市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建筑垃圾运输、消纳监管,并行使行政处罚权。负责本辖区城市内河的建设管理、维护,并行使行政处罚权。建议你向辖区部门反映。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