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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信阳一五四医院【医疗差错:手写的服用剂量标注错误】
提交时间 2026-03-23
来信内容 姓名:翟耀锋 性别:男 年龄:61岁【退役海军】 住院科室:神经内科护理单元 住院号:623172 住院时间:【2026年 2月23 日】至【2026年 3月2日】 投诉事由 本人父亲于【2026年 2月 23日】信阳一五四医院【神经内科护理单元】住院期间,医院发放的口服药阿斯德®铝镁匹林片ⅱ 药盒/药袋上,粘贴/手写的服用剂量标注错误。本人父亲按照药盒标注剂量服用,单日误服9片(每片含阿司匹林81mg,单日总剂量729mg),远超该药品常规安全剂量(常规81-100mg/日,治疗剂量最大不超过400mg/日),属于严重药物过量,已对父亲身体健康造成重大风险隐患及严重精神恐慌。 该问题系医院医嘱核对不规范、发药流程存在漏洞、标签粘贴错误导致,违反医疗核心制度中“三查七对”相关要求。 现需医院对出现本次医疗差错事件出具书面调查结果与情况说明;杜绝同类错误再次发生;并给于相应赔偿。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回复时间 2026-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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