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信息
| 来信标题 | 档案问题 |
|---|---|
| 提交时间 | 2018-04-03 |
| 来信内容 | 您好!
本人于2011年在淮滨县二高完成高中学业,毕业后个人档案一直未有处理。当年毕业后即前往上海市参加工作,现在上海办理居住证积分需要调阅个人档案,电话咨询县教育局也找不到档案存放在何处,麻烦告知下如何找到档案,如果找不到该如何补办处理,谢谢! |
受理回复
| 回复单位 | 县政府办公室 |
|---|---|
| 回复时间 | 2018-04-08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网友:
你好! 根据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已录取考生的纸介质档案经县(市、区)招办密封后,由考生本人凭录取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到县(市、区)招办领取,报到时交给录取高校。领取档案时考生和县(市、区)招办工作人员双方要履行签字交接手续。 各级招办要加强对纸介质档案的管理,不得将未经省招办核准录取的考生档案提供给高校或个人。档案保存期为录取结束后半年,保存期满县(市、区)招办将考生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档案退回其毕业中学,高考报名登记表、体检表(卡)、志愿表等按秘密级材料销毁。 感谢你的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