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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信阳市浉河区吴家店镇建房违规超限
提交时间 2020-04-15
来信内容 根据规定,城镇自建房不得超过三层,每户的建筑总面积不得超过360平方米; 信阳市浉河区吴家店镇杨河路口向西100米路北三层七间联排房屋,该户总面积约为620平方米,将近超限2倍。并且无证违规建房。 该户所有者:赵华友,电话:13603837989 望贵单位尽快审查!

受理回复

回复单位 市住建局
回复时间 2020-04-29
回复内容

您好,有关无证违规建房,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请您咨询信阳市浉河区城市管理局。